2015年日报与《砂拉越报告》报道
报道
把资金流绘制到账户与乔洛的基于文件的文章。它们是多数英语读者看到的第一份公开证据档案。
1MDB记录结合2015年泄露文件新闻、美国民事没收诉状、银行家认罪与马来西亚SRC判决——若干案卷,一只基金。
没有任何单一陪审团审判整个45亿美元理论。公开记录是一叠诉状、认罪,以及针对纳吉布的一场完整审理的SRC案。
下列条目是支柱。它们描述法庭与记者事后公布了什么,而不是如何经空壳转移资金。
报道
把资金流绘制到账户与乔洛的基于文件的文章。它们是多数英语读者看到的第一份公开证据档案。
诉状
指称转移超过35亿美元(后来部门陈述约45亿美元)并把特定资产列为收益的诉辩状。
证词
一名高盛合伙人对债券工作周围贿赂与洗钱的认罪——华尔街记录在案的承认。
判决
高等法院在七项罪状上给纳吉布定罪的判决,十二年刑期与2.1亿林吉特罚金,后来被维持。
诉状
与美国及其他当局总额约29亿美元的暂缓起诉及相关文件,外加向马来西亚返还价值的条款。
判决
布鲁克林陪审团对另一名前高盛银行家在1MDB债券事实上的《反海外腐败法》与洗钱定罪。
已审、已定罪、已维持——政治主角的核心马来西亚案件。
莱斯纳认罪与吴定罪是完整的初审事实(吴尚在上诉中)。
诉状与和解详尽;它们是部分经同意解决的民事主张,不是一份超级裁决。
在诉辩状中居中;截至2020年代中期公开记录,没有在押的已完成个人刑事审判。
证据问题是叠起案卷而不假装它们是一场审判——也不把逃犯当成未破的盗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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